每次喝完喜酒,對於結婚的does and don'ts清單就又多了一頁。

今天去了表姊的婚禮。
表姊兩三年前就公證完婚了,當時女方訂婚也宴客了。但礙於對方母親算命說,要等生孩子後結婚,對男方的工作比較好。於是在表姊終於生了女兒並滿月的今天,表姊才名正言順地在男方這邊宴客完婚。

不知道表姊是怎麼看待?我只是個局外人卻覺得五味雜陳。
一方面覺得對方母親過於迷信而不尊重表姊,媳婦的意義只是生小孩。如果表姊不生小孩,是不是就一輩子無法完婚?但話說回來,結婚的意義應該不在於單單的儀式,而在於彼此的許諾,這麼說來也不用將形式上的宴客看得如此嚴重了。

倒是問了老爸老媽後覺得更加複雜。他們無奈地說,啊嫁都嫁了,女兒還能怎樣?開始唸社會學後,本來習以為常的習俗儀式開始顯得挑釁意味十足,丟扇子、潑水、主桌、紅包......無一不是宣示了女兒與原生家庭的切割,所有儀式堆疊成的「結婚」彷彿只是宣告著一個女人的主權從此移轉到另一個家庭。我常常揣度著每個跪謝父母的新嫁娘的心情,究竟在離別原生家庭的那一剎,有沒有自覺到自己更像是一個貨物般被移轉的悲哀?

每次想到結婚意味著除夕佳節不能和父母過,意味著我的骨灰將不是與原生家庭一塊兒就覺得好可怕。只是這兩個問題若不是如此也很難解決,女人都回娘家,每個家的母親都不見了倒也是很奇怪。但為什麼不是男人到老婆家過年啊!

唉,老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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順帶一提,鄉土味十足的婚禮真有趣。
吃一吃,民代就上台像個花車女郎載歌載舞了,自己配樂自己唱,素不相識的也能講得像是你兒時玩伴一般,還上台像校長訓話一樣讓新郎新娘排排站。莫名其妙。

does & don'ts新增:
不准搞分割主權的儀式。
不歡迎民代。
可以的話,只准請記得住臉的人來。

Posted by asone4ever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100)